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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一直在路上

◎郝佳丽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安全保障,也是公民人身权益的有效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从1986年全国开始实施五年普法规划,到2001年12月4日的首届全国法制宣传日,再到今年“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一直在路上。

  多年来,通过各地各部门的不懈努力,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我区法治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得之在俄顷,积之在平日。全民普法工作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而又艰巨博大的系统工程,绝非小获小胜就能改观,必须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只有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社会才会更加美好有序。普法路上,一个都不能落下!

  随着普法环境的不断变化,普法工作也面临新挑战。要想做好普法工作,关键要在“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注重实效”上下功夫。要借助“智慧普法”平台,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创新普法形式,提供更具人性化、个性化的法治宣传服务,提升普法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整合公检法司资源,将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变为各部门“合唱”。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激励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挂钩,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普法工作抓紧抓实。

  使命在肩,开新图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要紧紧围绕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把普法融入法治内蒙古建设全过程,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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