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呼和浩特市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本报呼和浩特12月29日讯  (记者  刘洋)近日,呼和浩特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局、统计局联合发布公报:历时近4年,呼和浩特市先后投入400余名调查人员,形成110.3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其成果将成为呼和浩特市今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三调”),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国家最终核查确认。

  经全面查清,目前,呼和浩特市耕地556185.45公顷(8342781.75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园地6454.71公顷(96820.65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托县、清水河县;林地399934.3公顷(5999014.5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草地546255.33公顷(8193829.95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湿地17585.68公顷(263785.2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和林县、武川县、赛罕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8003.96公顷(1470059.4亩);交通运输用地30478.92公顷(457183.8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457.32公顷(336859.8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赛罕区。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坚持节约集约,持续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广告
   第04版:要闻
   第05版:主题宣传
   第06版:特刊
   第08版:鄂尔多斯
   第09版:北国风光
   第10版:文艺评论
   第11版:视界
   第12版:收藏
石泰峰会见首都机场集团总经理刘春晨
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 示范项目首批机组成功并网试运行
自治区宣讲团深入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宣讲
全区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新年演唱会 如约而至
我区老干部工作2个集体8名个人 受到中组部和人社部表彰
切实担当作为 做实稳中求进
科研人才“搭把手” 破题解难“一起走”
扛起黄河入蒙首站首责 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呼和浩特市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