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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供暖期延至4月18日

  本报4月16日讯  (记者  石向军)连日来,我区大部气温骤降,呼和浩特市气象局准确提供供暖“参谋”,首府决定供暖期延至4月18日,市民可多享受3天温暖。

  4月10日至今,呼和浩特市出现大风沙尘降温天气,大风蓝色预警、霜冻蓝色预警、寒潮黄色预警……按照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每年供暖期为当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止。因近期呼和浩特市气温波动较大,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决策资料服务,暂定将供热时间延长至2022年4月18日9时。

  每年供暖期开始前一周,呼和浩特市气象局便开始向热力公司提供供热气象服务,每日发布包括过去一天天气实况和未来两天天气预报的供热气象服务,每旬发布一次供热决策服务专报,对未来十天天气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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