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73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59人,符合法定人数。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副主任段志强、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么永波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史万钧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么永波作的关于开展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冯玉臻作的关于开展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高占胜作的关于边境地区发展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何杰作的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关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郭玉峰作的关于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勇作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杨劼作的关于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农牧厅厅长郭占江作的关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情况的报告、关于牛羊肉产业提质增效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文玉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旺盛作的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军作的关于全区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欣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提请许可对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盟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计划单列市、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