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进屋,这就是县里给盖的新房子,暖气烧得热乎乎,上下水很方便,家具、家电都是县里给置办的,我们也是拎包入住。”
记者跟随呼和浩特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来到托克托县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柳林滩村,推开村民罗素芳的屋门,一股热浪夹杂着油炸糕的香味儿扑面而来。
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受益的不止罗素芳一家。
为了解决滩区居民可能面临的洪水威胁,清理黄河河道内的居民建筑,保障行洪通畅,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黄河河道乱占乱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的安排部署,托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分4年完成。
2021年至2023年,完成滩区内居民迁建;2024年,对迁建区进行生态修复。截至2023年10月4日,托克托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任务全部完成,共迁出3个行政村6个自然村596户1489人。
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仅仅是2023年呼和浩特市河湖长制工作的一部分。
过去的一年,呼和浩特市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联合签署《呼和浩特市纵深推进黄河流域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河湖信息化监管体系工作方案》《2023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呼和浩特市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4道市总河湖长令,多次召开河湖长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全面部署各项工作;各旗县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治理任务落实到位、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2023年,全市1215名河湖长带头巡河巡湖38797人次,巡河里程68610公里;圆满完成30条河流、2个湖泊的健康评价工作,完成新一轮“一河(湖)一策”修编工作;持续开展跨界断面水质监测,累计监测24次、发现超标断面36处,逐件督办整改、销号。
在夯实工作基础的同时,聚焦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加强水域岸线管控、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加快建设幸福河湖。
常态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组织第三方机构每半月开展一次暗访巡河,累计排查整改河湖“四乱”问题1392个,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1942吨、水面漂浮垃圾2927吨,清淤疏浚6.7万立方/25公里。
目前,未发生重大河湖“四乱”问题,有力管控黄河滩区高秆作物种植,滩区居民顺利搬迁,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黄河滩区整治任务。
将年度用水总量指标细化分解到旗县区、水源、行业,各旗县区总水量实行分水到村确权管控。全年新增审批取水许可66个、取水量1354.697万立方米;持续抓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在水位下降重点区域安装计量设备,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建设雨水收集池2座,创建节水型企业11家,共压减地下水超300万立方米。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武川县可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全面完成,金桥工业污水厂、科技城EOD污水处理厂建设主体工程已完工。
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33%,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3.11%,全市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占比达55%,7段黑臭水体均达到“不黑不臭”标准。
同时,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8平方公里;加大湿地巡查保护力度,对土左旗哈素海国家湿地公园和清水河县浑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进行“乱采、乱倒、乱建、乱占”清理整治;强化水库安全运行管护,完成土左旗牌楼板等两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期间,呼和浩特市河长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职能作用,组织召开水行政执法、智慧河湖建设、防汛等专题会议,分办督办河湖问题332批次,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从“水忧患”走向“水安全”,继而迈向“水生态”,呼和浩特市持续为群众幸福“加码”,让湾湾碧水成为人们心中的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