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自治区教育厅部署2024年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六项重点任务,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内蒙古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明确要求学校食堂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堂各功能间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中小学幼儿园陪餐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通过视频信息接入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食堂食品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年内各盟市、各旗县(市、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
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对校外集中供餐或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并督促学校建立完善的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饮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台账登记制度,保证食品可追溯;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各功能间工作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定期业务培训制度等。
持续推进“校园餐”和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关键部位、关键设施设备和关键环节,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无死角;集中治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资金资产安全和膳食营养健康,保证学生吃得饱、吃得好。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经营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法治工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