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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从5个方面扎实推动“三献”工作

  本报7月10日讯  (记者  李存霞)近日,自治区红十字会联合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合力推动全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提质增效。

  据了解,《意见》从组织体系、制度建设、表彰奖励、宣传推动、志愿服务等5个方面提出多项具体措施,为助力健康中国、健康内蒙古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意见》提出,在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人体器官捐献服务站;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和遗体、人体器官捐献者作为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优先推荐人选;全面落实“三免”政策;建立关爱机制,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在对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转运绿色通道方面,公安部门在对遗体、人体器官捐献者户籍证明出具方面,财政部门在捐献者人道慰问、缅怀纪念工作等方面,财政、民政部门探索将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基本殡葬服务费纳入惠民政策方面,教育部门在高校开展宣传教育方面,市场监督部门鼓励支持公益广告制作宣传方面,住建城管部门在合理设置、指导支持献血车、献血屋等方面,各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将建设无偿献血、“生命礼赞”等场所结合医疗设施、殡葬设施统筹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给予支持;规范“三献”志愿服务队建立登记注册制度,重点抓好志愿者骨干的选拔和培养,提高其组织力和领导力,增强志愿服务队伍的凝聚力,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大服务保障,为志愿者提供培训机会,为其购买必要的保险,为志愿服务队伍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和场地,通过精神激励为主的多种形式,认可和肯定志愿者的付出和贡献;创建特色项目,充分调动基层红十字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普宣传和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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