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上旬,内蒙古正式启动全区高等级公路限速调整工作,逐步对全区限速低于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进行分区域、分车型、分车道限速优化调整。经过第一阶段限速调整工作,截至4月27日,我区按120公里/小时限速运行管理的高速公路超过4600公里,占全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58%。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在完成第一阶段限速调整工作基础上,“五一”之后,经过设计资料核查、现场调查、安全评估等综合论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启动实施了第二阶段限速调整工作。调整完毕后,限速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占全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1%,限速110公里/小时以上的超过6000公里,占比78%以上。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国家公路限速调整相关要求,加快完善工程措施,定期开展效果评价,确保运营公路安全、便捷、畅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出行体验,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物流降本增效提供交通运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