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提醒单”,打足提前量。由市营商办根据日常调度和掌握的情况,对各地各部门在规定期限内相关工作任务未上报进展、推进迟缓、质效不明显,问题整改进度缓慢、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分期分批发放“提醒单”,并限期上报提醒事项的进展,发挥“早提醒”“早跟进”“早落实”的作用。
用好“催办单”,提升压力感。对经提醒仍未落实的,发出“催办单”,并抄报市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大落实催办力度,压缩办理时限,达到进一步提醒施压、推动落实的作用。
用好“督办单”,亮起警示灯。对经催办仍未落实的,发出“督办单”,并抄报市主要领导,全面亮起警示灯, 由市主要领导根据情况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强化督办效果。
发出“移交函”,启动问责制。对经提醒、催办、督办以及约谈,仍不有效落实的,将把相关责任部门及不落实事项正式移交纪委监委,由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正式启动问责程序,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及人员不姑息、零容忍,发挥追责问责的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