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怎么还能汇错款呢?”
“哎,我也不想,事情已经发生了,你再怎么埋怨我,钱也回不来,赶紧想办法吧!”原告萨某与案外人系同事关系。此刻,两个人正为汇错钱款而争论不休,愁眉不展。
近日,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萨某前往银行向案外人转账时,误将3万元转到了钢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内,但当时并未发现,也未向案外人核实。不久,案外人发现实际未收到萨某支付的上述转账款项,经两人核对,才发现是萨某将银行卡号错输了,导致款项到了他人账户。
发现转错账后,萨某立即与钢某取得联系,通过协商钢某归还了1万元,剩余部分口头答应后一直未退还钱款。后经萨某多次催要,钢某毫无退还意愿,萨某慌了神。经与钢某联系无果,心急如焚的萨某来到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钢某退还剩余钱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本案中,原告萨某因疏忽大意向被告钢某转款3万元,被告钢某收款并无法律依据,其拒绝退还该款项,造成原告萨某的利益损失,符合不当得利,原告萨某有权请求得利人即被告钢某返还该款项。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钢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萨某2万元。
办案法官介绍说,大家在转出个人账户资金时,一定要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尤其是卡号、姓名、开户行等重要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转账之后要及时向收款人进行核对。一旦发生转错账的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并做好对方身份信息的收集、证据材料的保存,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得利人碰到这样汇错款的情况,应该基于诚实守信原则,返还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