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坚持不懈保生态、治污染、抓节约、促转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3年11月,集宁区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命名为第一批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保生态 共建宜居幸福家园
位于集宁区内的霸王河公园,天蓝水清,树绿景美,漫步于栈桥之上,呼吸着清新空气,宛如置身一幅人水和谐的美丽画卷中……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持续的自然干旱,地下水位下降,加上乱采乱挖、垃圾侵占河道等原因,霸王河水资源及两岸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整个河道破烂不堪,成为广大市民敬而远之的不毛地、臭水沟。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使绿色成为集宁区的主基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两级党委、政府着力打好“山、水、绿”三张牌,综合采取规划建绿、拆违建绿、破墙透绿、见缝插绿、借景扩绿等一系列措施,极大地提升了城市绿化量和景观效果。截至目前,建成区绿地率达40.23%,绿化覆盖率达42.8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34.96平方米。2010年,集宁区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荣誉称号;2015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被誉为“建在玄武岩上的园林城”。
治污染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多年来,集宁区始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扎实开展燃煤锅炉拆并和棚户区、城中村燃煤散烧整治行动,2023年,区内实施1.58万户居民燃煤散烧治理,8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顺利竣工,餐饮门店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实现行业全覆盖。统筹推进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黑臭水体治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完成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任务,集宁区地下水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无劣V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扎实抓好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为100%,无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抓节约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集宁区立足当地气候干旱、降水少、蒸发量大、水资源短缺等实际情况,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工业企业严格实行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农业灌溉井实现远程计量设施全覆盖;实施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工程,新建中水、雨污分流管网41公里,年内再生水利用率提高至80%以上。同时,积极践行国家“绿色生态可持续”农业发展要求,着力打造“种养结合”、粪水处理还田生态养殖模式,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处覆盖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
促转型 推动绿色经济稳步发展
集宁区有效风场面积占全国十分之一、内蒙古三分之一,依托地形地势开阔平坦、光照条件良好的优势,吸引了海立电子、东阳光、南大光电、京能集团等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在当地集聚。锂电池负极材料产能、三氟化氮产量位于国内前列;高压化成箔年产能近4500万平方米,约占世界份额的40%,行业产值突破50亿元。大力推动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马铃薯、酸奶、牛羊肉等特色产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升至75%,产值突破12亿元、同比增长23%。立足优势资源禀赋,集宁区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生态康养、会展经济,打造6条“游在集宁”精品旅游线路,举办消夏文化旅游节、“冰雪之恋”等系列活动,文旅市场持续升温,全年接待游客353万人次,旅游收入增长超70%。
蓝天白云抬眼可见,绿水青山已成常态。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绿色家底越攒越厚,生态经济体系日益完善,绘就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集宁新画卷。(薛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