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有医保好政策,光指望我自己根本看不起病。”这段时间,每当说起不久前的就医经历,赵成老人就感慨地说,因为有医保,所以有依靠,让他一家重拾生活信心。
今年6月,家住包头石拐区的赵成突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被连夜送到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生建议转院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治疗。想到高额的医疗费用,赵成动了放弃治疗的心思。
了解到情况后,石拐区医保、民政等部门联合送政策上门,给赵成吃了“定心丸”——因为有医保,可以报大病保险。赵成手术治疗出院时,悬着的心才完全放了下来,两次住院一共花了24万元,医保三重保障制度总共报了19万元,其中大病保险报了3.7万元,极大减轻了他的家庭经济负担。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面对疾病,特别是花费高昂的大病,就会让一个普通家庭陷入困境。为帮助众多家庭缓解疾病医疗费用支出带来的经济风险,内蒙古建立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体系,梯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其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2015年至今,内蒙古全面实现了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全覆盖,以盟市为单位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成为全区老百姓应对大病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的“护身符”。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红宇表示,从制度建立开始,大病保险制度就不需要单独申请参保,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都是大病保险参保人,不需要单独缴费。居民医保参保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医疗费用的,进入大病保险费用段的,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自动享受相关待遇,无需专门申报。
“要不是贫困户的大病保险不设限额,这近80万元的缺口,先不说能不能垫上,即使治好了生活也难以为继了。”呼和浩特陈利的孩子三岁时被确诊为先天免疫缺陷病,夫妻二人长年在外地为孩子治病,期间无任何经济来源,2017年被认定为贫困户。陈利给孩子看病仅2018年的治疗费用就将近100万元,医保三重保障制度总共报了77万元,极大地缓解了陈利一家的生活压力。“医保让我们的家庭不至于完全垮掉,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陈利说。
据了解,内蒙古持续完善大病保险报销政策设置,对困难人群进行精准倾斜,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目前,全区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4万元,支付比例不低于60%,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均达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建制10余年来,累计惠及全区上百万患者,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近千亿元。2023年,我区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共有28.62万人,最高减负达50.82万元。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的刘永就是这28.62万人中的一员。2020年刘永被查出白血病,需要进行干细胞移植手术才能保命,巨额医疗费让以牧为生的他卖光了家里的牲畜。好在有医保三重保障制度,四年来前前后后花了166万余元,医保三重保障制度总共报了113万多元。刘永感慨地说:“如果不是参加了医保,哪可能坚持治疗下来,现在我逢人就说,是医保救了我,这是最暖心的民生工程。”
大病保险制度保障让老百姓在应对疾病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时多了一份“底气”,更多了一份“安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常青说:“自治区医保部门将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巩固完善三重保障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兜底线的作用,将这项民生工程做好做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