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重点发挥疾控机构职能作用,国家设立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提升)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地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及其人才培养。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内蒙古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1.1471亿元,用于支持内蒙古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等8项工作开展。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下达内蒙古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1.6263亿元,进一步将传染病防控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纳入支持范围。
通过资金支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全区设立117支传染病应急小分队,实现了全区盟市、旗县级基层传染病应急小分队建设全覆盖;监测预警队伍专业骨干培养和后备人才培养(目标)完成率达100%;完成实验室21种病原、参数、项目的检测质量考核。2024年,自治区计划继续提升二级及以上医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覆盖率,继续改善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条件、建设完善示范实训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