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对检察官法的宣传贯彻情况;检察官尽责履职、权利保障情况,落实检察官法第七条、十条、十一条规定的情况,尤其是驻监所检察官履职情况;检察官遴选情况,落实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七条情况,初任检察官到基层人民检察院任职情况,逐级遴选检察官情况等;检察官禁止兼职和任职回避情况,落实检察官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况;检察官的管理情况,包括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晋升、培训等,落实检察官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三十一条、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检察官的考核、奖励和内部惩戒情况,落实检察官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检察官职业保障情况,落实检察官法第五十四条至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加强检察官助理队伍建设,为检察官遴选储备人才情况,落实检察官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增强执法检查实效,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于2023年6月1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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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