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宣传引导。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宣传融入到税务检查和调查核实工作中,让纳税人充分了解什么情况下会被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列入“黑名单”被公布失信信息后有什么影响和后果、列入“黑名单”后如何进行信用修复等内容。通过宣传,引导纳税人自觉地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做到诚信经营。严格绩效管理。紧盯绩效指标的任务和要求,严格按照绩效指标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杜绝不报、漏报、瞒报,做到按时应公布尽公布。细化工作流程。按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细化开展告知—确定—录入—审批—公布各环节工作,切实做到严格审批、不漏环节。
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经将4户法人企业、2个自然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其中4户法人企业和1个自然人的失信信息向社会公布,被公布的失信主体在招投标、出行、金融借贷等方面处处受到限制,警醒和教育的效果显著,社会公众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