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约定,银行从2024年6月开始陆续为各盟市存量债务降息,涉及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降幅为31BP(1BP等于0.01%);各盟市将认真履行债务到期兑付责任,对降息清单内银行贷款按时还本付息,如因短期流动性不足造成按时还款困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要及时对接内蒙古自治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内蒙古财信集团等,通过周转金和相关政策性基金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就如何推动双方履约,自治区财政厅债务管理处处长赵传孝介绍,接下来,财政厅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度,督促盟市履约,对银行反映的清单内贷款出现的不能按时兑付情况,将及时发函给相关盟市并督促履约。
初步测算,降息后,每年可为全区各地节省利息支出10.7亿元,到2027年将累计节省利息支出约38亿元。
2024年以来,为进一步减轻各盟市债务付息压力,推动金融机构对存量贷款降息,压实基层政府按时还本付息责任,助推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见效,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自治区财政厅成立专项工作组与相关银行负责人先后展开两轮降息谈判,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一债一策”不同幅度降息方式分类处理银行存量贷款,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促成本次签约。
“通过降息,将减轻基层政府债务付息压力,有效缓释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叠加,切实维护政府守信践诺的良好形象,有力助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鞠树文说,签约仪式的举行,进一步压实了盟市和银行双方责任,降息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