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与鄂尔多斯市美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誉商贸)于2024年5月24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中信金融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其项下全部权利和权益以及由此衍生的全部权利和权益、抵债资产债权请求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以下统称标的资产)依法转让给美誉商贸。美誉商贸已支付完毕全部资产转让价款,依法取得标的资产所有权,为标的资产的合法权利人。中信金融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作为资产转让方、美誉商贸作为资产受让方依法联合通知资产有关的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资产已转让的事实。
二、债务催收公告
美誉商贸作为中信金融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持有上述资产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资产,现依法向债务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或债务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美誉商贸履行主债权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约定/确定的实现抵债资债权请求权等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绿地腾飞大厦A座
转让方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71-5180603
受让方:鄂尔多斯市美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大兴国际商都C座8楼804
受让方联系人:樊文杰
联系电话:1894747611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鄂尔多斯市美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9日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3年10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抵债资产债权请求权
债务人
鄂尔多斯市恒电节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合计
27,347,421.36
债权合计
3,484,692.32
本金
2,043,927.69
利息(含复利、罚息等)
1,440,764.63
法院裁定抵债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23,862,729.04
法院裁定抵债情况
2016年11月10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大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东胜区大桥路37号街坊大磊馨视界小区17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1,856.73平方米)作价交付原贷款行抵偿被执行人所欠申请人债务23,862,729.0425元。
备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资产现状以及贷款本金,债务人应支付给美誉商贸的利息(含复利、罚息等)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款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债资产债权请求权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若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